邱議瑩「打臉」羅智強巴1下代價20萬 判決理由出爐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與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為《再生醫療法》槓上,爆發激烈衝突。(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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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去年5月28日下午討論藍白國會擴權法案三讀案,藍、綠立委在主席台前爆發激烈肢體衝突,力推再生醫療雙法的民進黨立委邱議瑩用紙扇子拍打羅智強的左臉一下,羅智強提告向邱議瑩求償50萬元,北院法官17日認為打臉行為貶損羅智強的名譽權,判邱議瑩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羅智強指控,當時他在議場內用手機開直播,邱議瑩突然衝向他說「你是沒被打過喔」,右手持紙扇搧打他左臉,在諸多立委、工作人員、媒體及他的直播觀眾前,當眾羞辱他,貶損他的人格、名譽和社會評價,求償50萬元。
邱議瑩答辯,她長期關注再生醫療雙法,為當日排定的7個法案之一,國民黨團與羅智強等人刻意在議程上綑綁後來被判違憲的「國會擴權」法案欲強度關山,開直播以不實言論影響輿論、扭曲議事公聽,迫使她必須以非常手段組止。
邱議瑩指稱,事發前羅智強一直對她說「來,來,用力打,用力打,最好再用力一點」挑釁她,她才應羅智強的承諾而拍打,她認為用扇子拍打羅智強,屬國會議員議事「意見交換、決策決定的有關附隨行為」,應阻卻違法。
法官審理後認為,羅智強並未因邱議瑩「你是沒被打過喔」而心生恐懼,邱議瑩此句不算惡害通知,此部分求償駁回;但邱議瑩以扇子拍打羅智強的臉頰一下,確實貶損羅智強的名譽權,也無助於議事意見交換與決策決定,不能阻卻違法,審酌雙方都是立委身分,判邱議瑩應賠20萬元。